学术型博士学位自荐材料要求

    自荐学术型博士学位时,以下是必须提供的信息。未完整提供如下信息的邮件,恕不回复。

    这些要求仅限自荐学术型博士学位。

(1) CET-6 最近一次考试成绩,附成绩单扫描件。
(2) 完整的已发表论文记录,要求如下:
i. 按参考文献列表格式列出所有已经发表的论文信息。参考文献列表格式要求如下:
i.a. 按论文排版后的公开出版版本PDF顺序列出所有作者。
i.b. 列出论文完整标题,发表期刊/会议全称。
i.c. 用#标出所有共同第一作者,用*标出所有共同通信作者,对您的姓名加粗体。
i.d. 标明DOI。
ii. 未分配最终DOI或未得到明确最终接收函的论文请勿列出。论文发表状态以从DOI公开可查询的结果为准。
iii. 对于已经得到接收函但暂未分配DOI的论文,如您认为必须列出,请附接收函含末尾通讯作者手签认定扫描件。
(3) 提供两名推荐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其中一名必须是您的指导教师(如您有副导师,以实际指导您的科研工作的教学科研系列在职教职人员为准),另外一名是熟悉您的科研工作的您所在单位的教学科研系列在职教职人员。推荐人信息需列出如下信息:
姓名,职称,工作单位,行政职务(如有),与您的关系,您所在单位域名的电子邮件地址。